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南亚研究所自主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8日编辑:来源:

关于申报“2021年南亚研究所自主立项课题”的通知

为积极推进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区域与国別研究培育基地——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的科研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自主立项科研项目的规定,特启动“2021年南亚研究所自主立项课题”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校内外科研人员,每名申报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川大南亚所职工不能申报。

二、成果形式:高水平专著(15-25万字)或高水平优秀期刊论文。成果主题为南亚问题研究,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署名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课题成果”,不得署其他课题资助。专著类成果由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统一资助出版,优先考虑可编入“‘一带一路’建设与南亚问题”丛书和“南亚研究译丛”的选题。

三、时间安排:成果核算和经费报销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但书稿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交南亚所审核,由南亚所安排尽快出版。

四、资助额度: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每个专著类项目资助科研经费2万元(出版费用另由南亚所安排,统一出版),其余经费结项后报销资助款;论文类项目成果资助额度根据四川大学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确定,资助1-5万。

五、申报流程:

1、按要求认真填写《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课题申请书》。申报材料观点明确,逻辑清楚,论证合理,论据详实。

2、将申请书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交南亚研究所科研秘书,邮箱:zengxiangyu@scu.edu.cn,地址:四川大学文科楼5楼507室,电话:028-85412638。

3、教授委员会予以审议并决定立项事宜。

4、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李建军、曾祥裕。

地址: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文科楼501室、507室。

六、其他:

1、所有成果均需南亚研究所鉴定后方能结项并核发资助;结项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一致。

2、刊物级别和决策咨询报告级别的认定按四川大学标准执行,以四川大学社科处最终意见为准。

3、未尽事宜由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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